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第一届会员 预招募公告

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第一届会员

预招募公告

 

根据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立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扎实开展“质量建设年”“能力提升年”两个年活动,切实规范破产管理程序,提升破产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助力困境企业依法重整或有序退出,破解民营企业债务清偿难题,筹备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

拟筹备成立的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促进会员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提升破产管理人的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履职能力;反映会员诉求,加强会员交流,维护破产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维护破产案件相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代表会员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行政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主体退出长效机制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为推动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现面向河源市招募有意向的机构和个人,如在规定期限内协会未成立,则会员申请自动失效。

 

一、招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成为会员:

(一)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范围内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机构管理人、个人管理人;

(二)有志于开展破产管理人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等清算机构、其他从事并购重组、企业管理、审计评估、财产拍卖等破产相关业务的组织及个人。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个人报名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可本协会的章程,并愿意遵守本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征信良好。 

单位报名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可本协会的章程,并愿意遵守本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征信良好。

三、申请入会流程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协会筹备组审议;

(三)参加第一届会员大会;

(四)登记会员名册。

根据协会章程审核、确定会员人选,在协会成立后根据协会章程及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会费,登记于会员名册,颁发会员证书。

四、报名相关事项要求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下载、填写《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于2025年7月31日18:00之前,将签字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身份证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13928582345@163.com,邮件主题为“申请人名称+市管协会员报名”字样,或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签名)邮寄至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雅居乐金麟府26栋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黄燕霞律师收),联系电话:13928582345。

(二)本次会员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河源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筹备组

2025年7月14日

 

业务指导部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0762-3827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