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 榕林村村民委员会、合作社与第三方签订茶园种植开发合作协议,将土地租赁给第三方种植发展茶园经济,带动村经济的发展。朱传芳律师协助村民委员会与第三方协商沟通,为此次合作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修改合同相关条款,促进合作的达成。
榕林村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理念,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实施规模化栽植,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推动核桃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产业发展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