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艺债权公告

债权申报通知书

广东省河源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各债权人: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9日裁定受理了张哲颖申请广东省河源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选定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为广东省河源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债权的期限:各债权人应当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可以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二、申报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区永和西路83号7/8楼,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表》(附件一)。

2.债权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

3.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须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4.债权证明:如合同、协议、对账单、送货单、收款或付款凭证、欠据、法院判决及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或依据等材料。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5.附债权申报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及其电话等联络信息。

6.请将上述材料备齐后装订成册,装订时以目录作为封面,并参考以下附件二目录顺序装订。

四、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交管理人核对,并携带单位公章。

五、管理人债权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叶莉律师

联系电话:18027992339、0762-8903888、0762-2202812。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区永和西路83号7/8楼,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

特此通知

 

 

                        广东省河源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公告及附件请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