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告-河源市化学工业总公司

债权申报通知书

河源市化学工业总公司各债权人: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10日已作出(2023)粤16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河源市化学工业总公司清算组对河源市化学工业总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担任河源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债权的期限:各债权人应当自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告的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二、申报地点:广东省河源市区雅居乐铂雅苑金麟府26栋,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

三、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表》(附件一)、本通知书的送达回证。

2.债权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确认)。

3.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须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4.债权证明:如合同、协议、对账单、送货单、收款或付款凭证、欠据、法院判决及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或依据等材料。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5.附债权申报人联系地址、邮编、电话、联系人及其电话等联络信息。

6.请将上述材料备齐后装订成册,装订时以目录作为封面,并参考以下附件二目录顺序装订。

四、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交管理人核对,并携带单位公章。

五、管理人债权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曾玉婷律师

联系电话:13178815364、0762-8903888。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区雅居乐铂雅苑金麟府26栋,广东竞方律师事务所。

特此通知。

 

                     河源市化学工业总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